来源:西华大学

3月20日下午,受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教授到西华大讲堂,作题为《司法解释权的行使边界与内在张力》的学术报告。

郭锋教授围绕着立法法、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的立法博弈展开了本次讲座。首先,郭峰教授以《立法法》第119条规定司法解释“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条文制定过程为背景,引出了两问——为什么司法解释不宜“只能”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为什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条款不违背立法精神?继而从理论、实践的角度对“两问”作出了解答。解答过程中,郭峰教授结合“民事诉讼是否能拘传原告”的具体司法解释,分析其背后的法理,作出了详实的解释。最后,在关于司法解释功能定位的话题上,郭峰教授强调了我国司法解释同时兼具立法渊源与统一裁判规则的双重功能,并结合人格权单独成编的历史沿革,罗列了裁判规则对民法典编纂的贡献。郭教授学术底蕴深厚,实务经验丰富,不仅从理论的角度解读了司法解释和法律条文之间的关系,还从反哺立法完善、解决实际纠纷的实务角度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开拓了同学们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