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农大新闻网
4月27日,由中国农业大学与西安市乡村发展公益慈善基金会发起,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腾讯SSV为村发展实验室、成都市社会组织乡村振兴联盟共同支持的中国乡村大讲堂·高端讲堂第六期在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受邀以《农村改革与制度创新》为题作报告。校长孙其信、副校长辛贤,文科资深讲席教授李小云、樊胜根出席报告会。

孙其信向陈锡文主任长期以来对学校发展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到场参会的师生、平谷区基层干部和线上参会的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作为中国农业高等教育发源地,学校为履行支撑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时代担当,2021年成立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并发起举办中国农村大讲堂,邀请国内知名的学者专家围绕“三农”问题进行高端讲座,服务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学校师生将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锡文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切入点,简略回顾中国46年来农村改革的历程,深入探讨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制度渊源。他提出,不了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制度渊源,就不能一以贯之地坚持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会背离当初我国农村发展的根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形成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农民作为集体组织成员权利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
陈锡文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历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特征以及如何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个方面展开对农村改革与制度创新的论述。
陈锡文表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历程从新中国成立初的土地改革开始,经历了农村合作化运动、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最后到今天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他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都从属于公有制,但两者有明显的分别。同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表现出“内公外私”的特点。陈锡文讲到,通过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两大特点,国家在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时便依法征用并给予合理补偿,由此减少了土地矛盾。此外,他强调要坚持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